关于印发衢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衢政办发〔2019〕11号)

发布日期:2019-05-16 09: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分享:

衢政办发〔2019〕11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衢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22号)和省综合交通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任务清单的通知》(浙综交改发〔2019〕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聚焦高质量绿色发展,突出衢州特色,以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企业、大运量且单一货种集中的县(市、区)为重点,加快铁路支线、专用线及内河航道建设,积极发展海河、水铁等多式联运,构建多式联运物流基地,解决好物流全程“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力推进大宗货物“公转水、公转铁”,扎实推进机场搬迁及浙西航空物流枢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坚定不移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提供支撑。

(二)主要目标。通过几年努力,内河水运瓶颈全面打通,重点物流园区铁路支线加快接入,枢纽运输能力大幅提升,物流站场体系健全完善,基本建成高效便捷的综合运输网络,实现货运结构明显优化、社会物流降本增效,服务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

到2020年,重点货种、重点区域取得突破性进展,水路、铁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铁路货运量达406万吨,比2017年增加105万吨、增长35%,水路货运量达6.9万吨、增长41%,港口吞吐量达120万吨。钢铁、水泥、化工等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提升30%以上。

二、补齐水路运输短板

(三)完善水运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推进龙游港区桥头江作业区和衢江港区大路章作业区建设。2019年龙游港区桥头江作业区在年初3个泊位投入试运营基础上,一期9个泊位全部投入试运营;2020年衢江港区大路章作业区建成并投入试运营。加快推进常山江航运开发,力争2019年开工建设,同时深化开展江山江航运、浙赣运河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政府)

(四)积极培育水运市场。培育、引进水路运输企业,推广应用内河标准化船型,重点发展500—1000吨级标准化船舶,引导发展集装箱、江(河)海直达等专用船舶。拓展内河港口物流服务功能,依托内河码头,加快建设煤炭、钢铁、粮食、矿石、纸浆、建材等货物物流中心,打造具备物流集散及货物存储、分拨、配送等服务功能的物流平台。大力发展内河集装箱运输,引导钱塘江中上游沿线地区适箱货物“散改集”,推行集装箱运输绿色通道,集装箱船舶优先过闸。加强与钱塘江沿线其他地区合作,探索沿线船闸枢纽联合调度运营模式,实行船舶报港一次通过,提高船舶过闸效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五)创新港产城协同发展模式。创新推行“内河码头+配套园区+物流服务”运作模式,推进内河码头与物流园区一体化发展。重点谋划推动四省边际多式联运中心港、龙游临港物流园区等集内河水运、物流园区、制造业仓配中心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货运枢纽建设,实现港口、物流园及区域产业的良性互动。根据现有航道条件和产业基础,积极打造沿衢江产业带,着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现代综合物流、临港配套服务等临港产业,促进港产城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资源规划局)

三、发挥铁路货运优势

(六)提升干线铁路运输能力。开工建设杭衢高铁,加快衢宁铁路建设,深化衢丽、衢黄、衢武等干线铁路前期研究,谋划推进杭深高铁内陆大通道,开展金甬铁路西延至衢州前期研究,进一步释放沪昆铁路货运能力,提高九景衢铁路综合利用效率,构建衢州对外铁路物流大通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铁货运中心〔衢州〕)

(七)打通连港、进企、入园“最后一公里”。谋划建设物流园、企业铁路专用线,支持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与铁路运营方开展合作,在衢江航道具备条件的港口作业区引入相关铁路专用线,积极谋划推进在建衢宁铁路建设配套专用线;支持开展常山南方水泥铁路专用线前期研究,打通连港、进企、入园“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国铁货运中心〔衢州〕)

(八)构建多式联运物流基地。加快推进浙西公铁联运综合物流项目建设(公铁联运无水港二期工程),研究谋划铁路货场搬迁,进一步研究巨化铁路货场定位,深化研究市域其他县区铁路物流基地,建立物流基地间联动机制,打造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多点支撑的铁路物流网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资源规划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各县〔市、区〕政府)

(九)谋划建设危险化学品铁路物流中心。积极引导危险化学品物流企业围绕铁路货站集聚发展,促进危险化学品物流规范化管理,并逐步向铁路运输转移。以巨化集团为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公转铁”可行性研究,提升改造既有货场,适时规划布局区域性危险化学品铁路物流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资源规划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国铁货运中心〔衢州〕,巨化集团)

(十)创新铁路运输组织模式。钢铁、化工、水泥等重点企业要充分利用铁路专用线能力,加强与铁路运输企业合作,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统筹利用铁路既有站场资源,支持铁路货运场站混合开发向综合物流基地转型,打造“轨道+仓储配送”的铁路城市物流配送新模式。充分依托“互联网+”,提升货源组织效率,打造“五定”班列。鼓励铁路运输企业积极参与多式联运经营,谋划开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定制化货运班列,做大做强衢州、江山至宁波的海铁联运班列和衢州至广东公铁联运铁路集装箱班列。(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资源规划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国铁货运中心〔衢州〕,龙游县、江山市政府)

四、谋划航空物流枢纽

(十一)谋划建设浙西航空物流枢纽。加快衢州机场搬迁前期工作,谋划建设“客货并举、以货为主”的物流机场,与杭州萧山机场错位联动发展,以航空物流为切入点,充分利用杭衢高铁预留衢江站的有利条件,提前规划“高铁+航空+公路”无缝对接。积极推动临空经济产业、空港物流园,加快航空产业要素集聚,全面推进临空特色产业发展,为打造服务四省(浙闽赣皖)、辐射内陆、覆盖华东的浙西航空物流枢纽奠定坚实基础。开展迁建工作的同时,积极争取增加现有机场航班航线,提高旅客流量,以客运带动货运。(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

五、加大公路货运治理力度

(十二)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各县(市、区)政府、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要落实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主体责任,公布并动态调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清单,纳入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范围,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全面深化货车超限超载路面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强化货车改装管理,推动治超信息共享,实施溯源管理和责任追究。依法稳步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并推行非现场异地处罚。全面推进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和违法失信清单制度,严格执行“一超四罚”等措施。到2020年底,我市高速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率不超过0.5%,普通公路货车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高速交警衢州支队,各县〔市、区〕政府)

(十三)推进货运车辆标准化。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大型罐装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加强营运车辆情况排查和现场执法监管,督促行业、企业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疏堵相结合的措施,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指导推进中置轴汽车列车示范运行,加快轻量化挂车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各县〔市、区〕政府)

六、推动物流企业做大做强

(十四)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市场主体通过联盟、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鼓励发展无车承运人、多式联运模式,积极培育具有跨运输方式货运组织能力,并承担全程责任的企业,开展多式联运经营,引导企业建立全程“一次委托”、运单“一单到底”、结算“一次收取”的服务方式,支持企业应用电子运单、网上结算等互联网服务新模式。深化铁路、公路、港航、货代、快递等运营主体业务合作,形成以巨化物流、江山无水港、传化物流、龙游港务等企业为核心的多式联运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七、大力发展城市绿色配送

(十五)加快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着力提升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比重。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超过80%。重点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港口、机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将综合供能服务站和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加大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鼓励电动车充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设施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资源规划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国铁货运中心〔衢州〕,各县〔市、区〕政府)

(十六)推进城市绿色配送。积极引导各县(市、区)规划建设绿色货运配送网络,完善干支线衔接型货运枢纽、城市配送网络节点和配送车辆停靠装卸配套设施。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城市配送企业创新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稳步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在市综合交通改革领导小组框架下,建立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协调解决运输结构调整的重大问题,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县(市、区)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抓好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级各有关单位、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各县〔市、区〕政府)

(十八)强化政策保障。制定运输结构调整重点项目清单,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支持,并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库,在用地、资金方面优先保障。严格落实《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姚家船闸等船闸收费的批复》(浙价服〔2019〕1号),船舶在衢江航运试运行期间免收船闸过闸费。落实海铁、公铁、海河、江河联运发展政策,对物流企业评级、做大做强,集装箱多式联运(海铁、海河、公铁联运等)以及水运发展等给予政策支持,统筹纳入我市大商贸政策实施。各县(市、区)也要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各县〔市、区〕政府)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清理规范铁路货物运输相关收费,进一步规范铁路运输企业、专用线、服务经营者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十九)加强督导考评。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要根据运输结构调整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研究提出分年度具体工作及项目计划,并进行动态评估,加强对铁路、港口、重点工矿等企业的督导。2019年起,对各县(市、区)推进运输结构调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考评,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国铁货运中心〔衢州〕,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抓好示范引领和宣传。聚焦关键领域和环节,谋划实施一批促进运输结构调整的示范项目,以点带面,带动全局工作有序开展。加大宣传报道、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秩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各县〔市、区〕政府)

附件:1.衢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主要目标分解表

2.衢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示范项目分解表(省定任务)

3.衢州市“公转水、公转铁”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表(省定任务)

衢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主要目标分解表等附件.doc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