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衢政办发〔2019〕6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衢州市推进投资在线平台
3.0版省级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推进投资在线平台3.0版省级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州市推进投资在线平台
3.0版省级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进投资在线平台3.0版省级试点建设,确保实现2019年6月上线试运行、9月在全省推广应用的目标,结合衢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投资在线平台3.0版省级试点建设工作,确保2019年6月在衢州全市域上线试运行,为9月在全省推广应用提供“衢州模式”、“衢州元素”。同时,以该试点工作为契机,叠加衢州市投资项目数字化监管服务功能模块,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争10月在市本级上线试运行。
(二)总体思路。
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和“放管服”改革,认真总结投资在线平台2.0版与工程审批系统建设经验,按照“12345”思路,迭代建设投资在线平台3.0版,最大程度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确保我市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继续领跑全省、领跑全国。
——“1”个10%。简化审批事项,落实事项“八统一”2.0版工作,力争每个阶段事项数量减少10%。
——“2”个禁止。加强材料共享,凡是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禁止要求项目单位另行提交;凡是项目单位提交过一次的材料,禁止要求项目单位重复提交。
——“3”个“一”。“一件事”,丰富平台功能,推动投资项目“按单事项”办理升级为“一个阶段一件事”办理,实现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一个系统”,推动多个系统“分别收件、分别出件”升级为一个系统“统一收件、统一出件”,其他系统不再收件和出件。“一个库”,推动“多个项目库”升级为“一个项目库”管理,实现一个项目库“统一管理、只报一次”。
——“4”个阶段。优化审批阶段,充分采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益做法,将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审核备)、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现每个阶段一件事、一个模块审批、只跑一次。
——“5”个“减”。技术制度双驱动,最大程度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最大程度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总体架构。
对标数字化转型要求和领跑者标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落实“受办分离”要求,按照“1+1+4”架构,将投资在线平台2.0版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升级成投资在线平台3.0版。其中:第一个“1”是浙江政务服务网,第二个“1”是投资在线平台3.0版,“4”是“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4个审批模块。总体框架图如下。
投资在线平台3.0版总体架构图
二、主要任务
根据省级试点工作节点安排和要求,“一个阶段一件事”标准规范编制、软件开发等由省级有关部门负责,试点市主要负责平台建设中的基础工作及功能模块建设需求的优化完善等试运行工作。含梳理审批事项、划分项目类型、划清项目阶段,以及协调推进投资在线平台在我市的试运行。
(一)梳理审批事项。精细化梳理投资项目涉批事项,按照事项审批依据划分,将可以在省级权限内进行调整修改的事项作为主要整合优化对象。在机构改革推进的背景和部门职能划转的实际情况下做好审批事项“立、改、废”工作,实现最大程度地整合优化。“一个部门、一个分管领导、一批人”事项整合前,部门力量先整合好,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必要性讨论,形成较为合理的投资项目事项库。力争每个阶段事项数量减少1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编办、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等;完成时限:2019年2月28日)
(二)划分项目类型。根据投资类别、规模大小、所属行业将项目划分为房建、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水利工程、交通项目、能源工程、工业项目、小型项目、零地技改项目等八种项目类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完成时限:2019年2月28日)
(三)划清项目阶段。将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审核备)、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落实事项“八统一”2.0版工作,以“一个阶段、一件事”为目标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实现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材料减少50%以上),力争做到“一个阶段批一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营商办、市委编办、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司法局等;完成时限:2019年3月31日)
(四)规范中介服务。将政府委托的中介事项全部梳理和整合并纳入平台监管,强制应用项目代码,对中介服务质量和服务时效进行监测,进一步提升涉批中介服务市场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创新中介机构服务模式,确保中介服务时间和费用“双下降”。(责任单位:市营商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
(五)加强信用监管。把信用档案、信用评价、红黑名单三类信用产品内嵌项目审批各个环节,发挥信用监管作用。(责任单位:市营商办等;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
(六)实行一个项目库管理。项目库统一管理,项目数据只报一次、动态更新。根据项目中长期规划,建立远期、中期、近期项目储备,实现“分级储备、分类管理、动态调整、滚动更新”。在储备项目的基础上,编制全市“4+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重大产业项目计划以及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棚户区专项计划等。方便对各类计划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投资完成情况、形象进度情况等方面的监管和跟踪,及时智能预警、精准预测项目建设中的问题,为项目协调、项目落地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
(七)投资在线平台上线试运行。协调推进投资在线平台3.0版在全市域上线试运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营商办、市资源规划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等;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八)实现投资项目数字化监管。建成全生命周期、全覆盖的投资项目数字化监管服务功能模块,推动项目管理数字化转型,项目从谋划生成、前期推进、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实现项目数据共享协同化、全流程监管高效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营商办、市监管办、市大数据局等;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1日)
(九)应用在线平台统计分析。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时掌握项目整体运行情况,为项目审批和资金、土地等要素配置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三、保障措施
(一)专班攻坚推进。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工作专班,集中专门力量攻坚推进。建立省级试点建设工作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推进、技术攻关2个工作专班(详见附件1),统筹推进试点建设工作。工作推进专班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事务沟通、协调,统筹整合优化权力运行“业务流”;技术攻关专班设在市营商办,负责技术层面交流与指导,保障数据支撑和对接工作。各专班成员实行统一领导,实现人员集中办公、业务信息整合。
(二)定期协调推进。加大协调统筹力度。协调试点建设工作协同有效推进。推进领导小组一个月听取一次试点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汇报,进一步落实各有关部门责任。分管副秘书长及时协调破解试点建设中的问题。
(三)加强指导监督。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精神,加强指导监督,及时研究、协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助推衢州市投资在线平台3.0版省级试点建设工作。
(四)加强责任落实。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理清各部门工作职责,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投资在线平台试点建设工作的跟踪服务和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
(五)加强联动推进。市发改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综合协调推进;市级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本系统的业务指导,集中力量攻坚试点建设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市县上下联动,部门左右联动,合力推进投资在线平台3.0版省级试点建设。
附件:1.投资在线平台3.0版省级试点建设推进专班成员名单
2.投资在线平台3.0版省级试点建设推进计划表
附件1
投资在线平台3.0版
省级试点建设推进专班成员名单
一、投资在线平台3.0版省级试点建设推进领导小组
组 长:汤飞帆(市政府)
副组长:陈锦标(市政府)
田 俊(市政府)
成 员:童子侃(市政府)
颜雪高(市政府)
王盛洪(市发改委)
张宏辉(市发改委)
郑建忠(市营商办)
洪寒月(市营商办)
吴云飞(市资源规划局)
张晓宏(市住建局)
杨 继(市生态环境局)
顾 闻(市大数据局)
张德华(市司法局)
许敬群(市委编办)
郑红福(市监管办)
周 翔(市经信局)
丁景春(市交通运输局)
周文卫(市水利局)
二、投资在线平台3.0版省级试点建设推进办
推进办设在市发改委。
推进办主任:王盛洪(市发改委)
推进办副主任:张宏辉(市发改委)
洪寒月(市营商办)
推进办成员:廖 昕(市发改委)
李 国(市住建局)
刘文广(市营商办)
沃海涛(市住建局)
丁宗玮(市资源规划局)
三、投资在线平台3.0版省级试点技术推进办
推进办设在市营商办。
推进办主任:郑建忠(市营商办)
推进办副主任:洪寒月(市营商办)
顾 闻(市大数据局)
推进办成员:廖 昕(市发改委)
叶永忠(市市场监管局)
李文阳(市营商办)
毛勇增(市大数据局)
罗 曦(市资源规划局)
黄克洋(建设数字)
柯依策(浙江臻善)
附件2
投资在线平台3.0版省级试点建设推进计划表
工作阶段 | 序号 | 任务 | 完成时间 | 责任部门 |
前期 准备 | 1 | 编制推进投资在线平台3.0版省级试点建设的实施方案 | 1月31日 | 市发改委 |
2 | 成立工作专班 | 市发改委、市营商办、市委编办、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经信局等 | ||
3 | 收集整理全流程办事审批事项,进行必要性确认。 | 市发改委、市营商办、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等 | ||
4 | 配合省相关部门开展审批、中介事项梳理。 | 2月28日 | 市发改委、市营商办、市委编办、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等 | |
4.1 | 立项阶段审批、中介事项梳理,审批事项数减少10%以上,规范中介服务时间,中介服务费用降低20%以上。 | 市发改委、市营商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等 | ||
4.2 | 规划许可阶段审批、中介事项梳理,审批事项数减少10%以上,规范中介服务时间,中介服务费用降低20%以上。 | 市发改委、市营商办、市资源规划局、市司法局等 | ||
4.3 | 施工许可阶段审批、中介事项梳理,审批事项数减少10%以上,规范中介服务时间,中介服务费用降低20%以上。 | 市发改委、市营商办、市住建局、市司法局等 | ||
4.4 | 竣工验收阶段审批、中介事项梳理,审批事项数减少10%以上,规范中介服务时间,中介服务费用降低20%以上。 | 市发改委、市营商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等 | ||
5 | 配合相关部门划分项目类型,根据投资类别、规模大小、所属行业将项目划分为房建、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水利工程、交通项目、能源工程、工业项目、小型项目、零地技改项目等八种项目类型 |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 ||
6 | 配合省相关部门开展“一个阶段一件事”标准规范编制,划清项目阶段 | 3月31日 | 市发改委、市营商办、市委编办、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司法局等 | |
6.1 | 立项阶段“一件事”标准,编制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材料减少50%以上 | 市发改委、市营商办、市委编办、市经信局、市司法局等 | ||
6.2 | 规划许可阶段“一件事”标准,编制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材料减少50%以上 | 市资源规划局、市营商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等 | ||
6.3 | 施工许可阶段“一件事”标准,编制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材料减少50%以上 | 市住建局、市营商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等 | ||
6.4 | 竣工验收阶段“一件事”标准,编制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材料减少50%以上 | 市发改委、市营商办、市委编办、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等 | ||
7 | 基础设施保障(云资源、存储、网络、安全等) | 4月30日 | 市大数据局、市营商办 | |
8 | 数据资源共享保障(个人信息、法人信息、信用信息等) | 市大数据局 | ||
软件 开发 | 9 | 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开展做好投资在线平台3.0版开发 | 6月20日 | 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营商办等 |
9.1 | 根据顶层设计方案规范,开发立项审批模块 | 4月30日 | 市发改委 | |
9.2 | 根据顶层设计方案规范,开发规划许可审批模块 | 市资源规划局 | ||
9.3 | 根据顶层设计方案规范,开发施工许可审批模块 | 市住建局 | ||
9.4 | 根据顶层设计方案规范,开发竣工验收(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审批模块 | 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等 | ||
10 | 叠加功能模块开发 | 4月30日 | 市发改委、市营商办、市监管办、市大数据局等 | |
10.1 | 根据顶层设计方案规范,开发监管服务模块,实现项目全流程监管服务,加强信用监管,把信用档案、信用评价、红黑名单三类信用产品内嵌项目审批各个环节,发挥信用监管作用 | 4月30日 | 市发改委、市营商办、市监管办等 | |
10.2 | 根据顶层设计方案规范,与投资在线平台3.0版主体功能模块联调 | 5月31日 | 市发改委、市营商办、市监管办、市大数据局等 | |
11 | 投资在线平台与关联系统对接支持 | 6月30日 | 市营商办、市大数据局 | |
11.1 | 配合省数管局开展统一用户认证、电子印章应用、数据交换平台、权力事项库对接支持 | 市营商办、市大数据局 | ||
11.2 | 配合省属管局开展浙里办、浙政钉、办件库、公共数据管理平台、一窗受理平台对接支持 | 市营商办、市大数据局 | ||
平台 试运 行 | 12 | 投资在线平台3.0版上线试运行 | 6月30日 | 市发改委、市营商办、市资源规划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局等 |
12.1 | 参与系统测试、提出优化意见 | 5月31日 | 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 |
12.2 | 开展系统培训和平台应用部署 | 6月25日 | 市发改委 | |
12.3 | 开展系统、数据迁移工作 | 6月30日 | 市营商办、市大数据局 | |
12.4 | 上线试运行启动仪式 | 市发改委、市营商办、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经信局等 | ||
应用 推广 | 13 | 开展应用推广 | 6月30日 | 市发改委 |
13.1 | 关闭市县级投资项目审批系统 | 7月10日 | 市、县各相关部门 | |
13.2 | 全市域平台应用推广 | 7月10日 | 市发改委 | |
13.3 | 试点工作经验总结 | 9月20日 | 市发改委 | |
13.4 | 应用在线平台统计分析,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时掌握项目整体运行情况,为项目审批和资金、土地等要素配置提供依据 | 12月31日 | 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衢州军分区,市法 院,市检察院,巨化集团公司,各群众团体。 |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