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衢政办发〔2019〕5号)

发布日期:2019-05-10 16:4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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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衢政办发〔2019〕5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8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有关要求,经考核评定,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度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优秀单位:衢江区人民政府、开化县人民政府、江山市人民政府。

良好单位:常山县人民政府、龙游县人民政府、柯城区人民政府。

希望各县(市、区)及市级相关部门继续按照粮食安全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粮食工作的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各项政策措施,为保障全市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衢州军分区,市法

院,市检察院,巨化集团公司,各群众团体。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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