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部分部门单位印章的通知(衢政办发〔2019〕3号)

发布日期:2019-05-10 16: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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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政办发〔2019〕3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部分部门单位印章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衢委发〔2019〕1号)等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现刻制“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州市农业农村局”“衢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衢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衢州市应急管理局”“衢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衢州市医疗保障局”“衢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衢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衢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衢州市知识产权局”“衢州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印章各一枚,自即日起启用。

原“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州市规划局”“衢州市环境保护局”“衢州市农业局”“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衢州市旅游委员会”“衢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衢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衢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衢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衢州市粮食局”“衢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衢州市外事和侨务办公室”“衢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衢州市物价局”“衢州市地震局”“衢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衢州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印章同时废止。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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