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意见

发布日期:2019-12-15 14:5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资规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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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西区分局

衢土西预字[2018]08

 

关于衢州高铁新城外国语学校

的预审意

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根据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衢发改审[2018]47号,上报的衢州高铁新城外国语学校的预审材料。经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1、衢州高铁新城外国语学校项目总投资5.6亿元,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供地政策,拟以划拨方式供地。

2、衢州高铁新城外国语学校项目建设选址位于三江西路以北,养生大道以东,锦西大道以西。拟用土地总面积10.0636公顷,其中:土地利用规划存量建设用地9.0854公顷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农用地0.9782公顷。该地块用地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部分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符合浙土资发[2011]59号文件规定,可申请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项目占用的耕地应按“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进行补充,采取交纳耕地开垦费委托开垦的方式补充耕地,补充耕地所需资金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落实。

4、项目涉及的农转用指标在省下达的衢州市年度计划指标额度内解决。

5、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总规模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用地标准》的规定。

6、建设项目用地应按法定程序和权限报批。未经批准,不得使用。

7、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二年。自批准之日算起。

 

                                                                

○一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