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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发改审〔2018〕150号
关于衢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
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
西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衢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衢西管委〔2018〕8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衢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工程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衢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工程
二、项目业主
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选址和用地
选址于西区花园东大道以南、紫薇路以东、紫桂路以西、三江东路以北,符合《衢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衢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用地面积90866平方米,项目无新增建设用地。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
工程总建筑面积257393平方米,其中地上148490平方米(包括剧院演艺中心21907平方米、文化艺术中心31543平方米、便民服务中心93872平方米、建筑坡道1168平方米);地下108903平方米(地下一层70543平方米、地下二层38360平方米)。机动车位2001个(地上59个,地下1942个),非机动车位1796个(地上417个,地下1379个)。另外,配套建设水电、装修、暖通、铺装、道路、排水、给水、电力、通信、燃气、路灯、绿化、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
五、原则同意建筑、结构设计方案。
六、原则同意消防、环保卫生、人防、节能、交通、无障碍等设计方案。
七、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工程投资概算219722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
衢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
工程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万元) |
一 | 工程建安费 | 182690 |
二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17511 |
三 | 工程预备费 | 5761 |
四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13760 |
五 | 合计 | 219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