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0/2019-102989 | 成文日期: | 2019-11-20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号: | 衢农专〔2019〕105号 | 统一编号: | ZJHC65-2019-0006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衢州市2019年茶产业转型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局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18日
衢州市2019年茶产业转型发展
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种植业“五园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科发〔2018〕85号)、《衢州市构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体系行动计划》(衢政办发〔2018〕95号)、《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衢州市茶产业振兴“四茶”联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衢农专〔2019〕90号)、《衢州市涉农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制度》(衢财农〔2019〕12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市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2019年市“大三农”政策安排用于茶产业转型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 扶持重点和标准
第三条 扶持的主要内容与扶持标准:
(一)抹茶生产线建设。重点扶持与抹茶生产线建设有关的设施设备购置,建设覆盖从茶树鲜叶杀青,到干燥、分级、研磨全套加工工艺的抹茶生产线。全市安排抹茶生产线建设项目2个,每个项目奖补50万元,单个项目总投资需达到100万元以上。
(二)茶叶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重点扶持茶园“籽叶两用”生产示范、茶叶籽油加工、茶叶籽饼利用及相关品牌推广等方面,形成完整的茶叶籽综合利用链条。全市安排茶叶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1个,项目奖补60万元,项目总投资需达到120万元以上。
(三)生态茶园建设。通过完善茶园基础设施、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增施有机肥、搭配景观树种、健全质量可追溯制度等,高标准建设生态茶园。对全市范围内2018-2019年度评上省级生态茶园的主体,每个奖补20万元,奖补主体数量不超过7个。
第三章 申报程序和时间
第四条 申报程序。按照竞争性分配的原则,各项奖补资金由申报对象自行申报,经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初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审定,市农业农村局对拟立项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达立项计划(补助资金申报表及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
第五条 申报时间。抹茶生产线、茶叶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在11月30日前,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审定。省级生态茶园奖补项目在12月5日前,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审定。
第六条 茶产业转型发展各主体必须及时申报各项补助,如逾期申报,视作自动放弃;提供申报材料必须规范、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取消补助资格,责任由申报主体自负。
第四章 资金拨付
第七条 抹茶生产线、茶叶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立项批复后,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项目完成后,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实施总结和验收意见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并按规定拨付资金。省级生态茶园奖补项目审定后,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奖补资金,各县(市、区)按规定拨付资金。
第五章 绩效与监督管理
第八条 严格落实“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求,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按照有关管理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对发现问题的或绩效不理想的,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拨付资金、收回已拨资金、减少或暂停安排新建项目等措施。
第九条 对在各类专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主体予以通报,并视情节轻重,在1-3年内不安排相关项目补助资金。对存在项目资金不落实或违反规定,截留、挪用财政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抹茶生产线建设项目申报表
2. 抹茶生产线建设项目竞争性立项评分表
3. 茶叶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申报表
4. 茶叶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竞争性立项评分表
5. 省级生态茶园奖补申报表
附件1
抹茶生产线建设项目申报表
申报主体名称(盖章)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电话) | |||
项目地点 | 总投资(万元) | |||
项目建设内容 | (建设时间、项目主要内容等) | |||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项目实施方案;3.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
抹茶生产线建设项目竞争性立项评分表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基础分 | 得分 |
1. 茶园基础 | 建有生态茶园100亩以上,采用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茶叶质量安全有保障。 | 20 | |
2. 场地条件 | 建有加工厂房1000平方米以上,用地审批手续完整。 | 20 | |
3. 主体实力 | 主体资质信誉良好,经济实力强,有丰富的茶叶加工经验,有较强的抹茶研发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 30 | |
4. 实施方案 | 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能够保障项目顺利落地。 | 20 | |
5. 带动作用 | 项目实施后,示范带动性强,对促进农民增收作用明显。 | 10 | |
合 计 | |||
专家组评分意见:
专家组成员: 组长:
年 月 日 |
附件3
茶叶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申报表
申报主体名称(盖章)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电话) | |||
项目地点 | 总投资(万元) | |||
项目建设内容 | (建设时间、项目主要内容等) | |||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项目实施方案;3.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4
茶叶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竞争性立项评分表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基础分 | 得分 |
1.基础条件 | 项目实施单位有良好的信誉,具备相应的经营场地,有一定的产业基础。 | 20 | |
2.科技创新 | 掌握茶叶籽综合利用相关发明专利,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科技水平达到行业领先。 | 30 | |
3.实施方案 | 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涵盖茶叶籽油加工、茶叶籽饼利用产业链。 | 25 | |
4.保障能力 | 项目实施单位有较强的统筹能力,资金实力强,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 15 | |
5.示范作用 | 项目实施后,示范带动性强,对促进农民增收作用明显。 | 10 | |
合 计 | 100 | ||
专家组评分意见:
专家组成员: 组长:
年 月 日 |
附件5
省级生态茶园奖补申报表
申报主体名称(盖章)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电话) | |||
项目地点 | 省级生态茶园公布时间 | |||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申报时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省级生态茶园公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