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18-101749 成文日期: 2018-05-29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废止 组配分类: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衢政发〔2018〕2号 统一编号: ZJHC00-2018-0002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9 15:4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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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HC0020180002

 

 

衢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衢政发〔20182

 

衢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7〕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6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5元。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