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768656330Q/2018-103284 成文日期: 2018-02-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17年度
发布机构: 市综合执法局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09 11:5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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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年度公开工作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衢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z.gov.cn/)政务公开页面上下载。社会公众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的,请与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3018159)。

 

    一、工作概述

    (一)以机制建设为先导,坚持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一是完善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列为本部门制度建设的重点事项,制定实施了《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事项实行严格的把关审核制度,遵循“谁制作、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发布”原则,专门制定配套的审核签发流程和记录,做到应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公开事项发布前全部审核,政务公开事项全部留痕可追溯。实行政务公开平台技术防护机制,针对部门门户网站这一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落实专职网络管理员,落实网站安全等级评估,落实网站系统防护技术措施,确保遭受网络攻击、篡改数据时,即时启动防护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是健全体系。建立由部门“一把手”挂帅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分解落实各业务处室和执法分局工作职责,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要求,今年以来全面清理调整了权力清单,对照清单事项逐项编制并了SOP流程图,实行动态管理,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结合相关职能划转,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明确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作为必学科目列入全系统业务学习培训大纲,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信息后台操作培训、轮训,确保掌握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和技巧等要点,确保了工作规范、标准、稳定运行,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是常态督查。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和日常督查体系,与各项重点任务、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督查。特别是本部门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重要平台,其内容保障和日常维护落实专人负责,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专门明确局督查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统计通报。凡涉及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废止等,均以过门户网站平台为主,第一时间进行调整更新公开。

    (二)以重点领域为抓手,坚持政务公开主动化服务

    一是及时调整公开权力清单。以明确权力清单为重点,梳理调整行政职权范围内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和监督方式。涵盖行政执法领域权清单均已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按要求梳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是限时公开各类重要信息。专门制定下发《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健全市局-分局双层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形式、内容、标准、流程和要求等全流程要素,形成“一把手”抓总、处室抓统、分局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还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依申请公开工作。一年来,累计公开各类重大行政处罚信息88件。同时,主动衔接财政等部门,围绕全局预算、决算和预算执行三个方面,严格施行“预算当年公开、决算次年公开”的工作要求,相关信息全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规范公开。

    三是主动公开宣传解读政策。立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特点,一直以来都把行使职权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工作,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提高公众知情权和权力运行透明度。重点通过《衢州日报》《衢州晚报》等市级主流媒体上就群众关注的地方性法规、城市养犬管理、公共自行车乱停放、住宅违章装修等话题刊发报道,解读有关政策。《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分别于今年1月1日和5月1日起施行,我局在元旦和“五一”假期期间,分别就两部地方性法规在东方广场、市民广场、衢江新东方广场、衢化南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连续性的普法宣传、法规解读活动,据不完全统计现场答复市民群众咨询1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3000份。今年5月11日,我局周盛源局长上线接听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电话,针对“三改一拆”、市容管理、城市养犬、人行道违章停车治理等主题,公开接受市民群众的咨询、投诉和意见建议,答疑解惑并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全过程接受了市级主流媒体的跟踪采访和网络直播,在社会上起到较好的正面效果。今年以来,还根据党委班子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上报了部门新闻发言人,由毛爱民副局长任部门新闻发言人。

    (三)以拓展渠道为手段,坚持政务公开便民化导向

    一是做精主阵地建设。一年来,我局统筹谋划,把平台阵地建设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以本部门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主阵地,日常不断充实信息内容,拓展网站功能,加强安全维护,定期组织人员筛选、审核部门制发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一年来在部门网站公开信息434条。同时,于年内实施了门户网站的全面改版升级,努力打造好政务公开主阵地。

    二是做大全媒体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好报纸、电视、电台、等公众媒体平台,使其在政务公开方面“为我所用”,实现政务公开“全频段、全覆盖”。如,在市电视公共频道设立“城管零距离”电视新闻专题栏目,播发新闻专题片24期;在《衢州日报》开辟“城管故事”专栏,刊发报道52期。运行一个时期以来,已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的综合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渠道。还在广播电台FM105.3衢州之声、FM97.5交通音乐开播《智慧执法进行时》和《数字城管天天听》栏目,及时播报市数字城管系统采集发现的各类城市安全隐患问题,为广大市民的出行提供参考和安全提示,实现了政务公开与服务市民的无缝对接。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以改一拆”治危拆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冲刺,小城镇综合治理“道乱占”整治,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平台”建设等工作为契机,抓好政务公开的普及延伸。及时更新犬类管理宣教视频内容库,按照养犬知识、犬只伤人警示、法律规章、新闻报道等进行归类,对违规犬主进行针对性宣传教育;通过市局微信公众号、网站,提供犬只登记挂牌、年度核查、领养流程及管理规定等链接服务,服务群众,逐步在社会上形成“文明养犬、依法养犬”的良好风气。

    三是做实新阵地建设。扎实推进网络新兴平台上的政务公开工作。依托数字城管系统先进体系,及时将暴雪天气市区交通情况、路面公共设施受损情况告知市民,通过“衢州发布”“衢州城市管理”“衢州广电传媒”等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客户端公开发布大量信息。同时建设发布了“e通衢州”手机APP,为市民群众免费提供公交车、公共自行车、停车泊位、公厕等市政服务信息“掌上查询”,并实现了城市问题反映、举报的手机端直接操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组织落实好“通衢-政民对话”网络平台的运行工作,对网上群众举报投诉、咨询建议事项均按照政务公开规范流程操作,及时受理、细致办理,一年来妥善答复群众举报投诉和咨询建议等203条,相关工作得到上级和群众肯定。

    与此同时,在全局深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转作风提效能,争做钉钉能手”活动,印发《钉钉简易使用手册》,邀请钉钉系统开发团队进行业务培训,全局干部职工全部注册并实践应用钉钉软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三改一拆”、市容督查、夜市摊点、早餐摊点等各类沟通服务钉钉群54个,创新发展出一套“互联网+城市管理执法”模式,把工作对象纳入钉钉群、微信群,主动公开、精准公开,强化服务,通过“互联网+”及时发现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00余起,开展专项整治80余次,无一起投诉。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我局通过各种形式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74条。其中,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处罚结果88条,本部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34条,通过官方微博公开422条、官方微信公开209条,通过“通衢-政民对话”网络平台公开203条,通过各类报刊杂志公开138条,广播电视公开296条,其他网络媒体公开8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全局收到2起市民群众向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已如期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全局未发生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提起诉讼事件。

    三、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17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务公开载体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团队人数少,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强。

    针对以上不足,下一步我局将在以下几方面积极改进,努力积累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其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全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三是进一步强化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覆盖面、增强互动性,满足不同类型公众对信息的获取需求。四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全体干部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提高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提供信息的准确性、科学性。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2月9日

 

附件:

衢州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1874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3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22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09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809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2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申请类型数

2

     1.财政预决算

0

     2.征收补偿

0

     3.规划计划

0

     4.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及实施

0

     5.工商管理

0

     6.食品药品

0

     7.环境保护

0

     8.公共资源监管

0

     9.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

0

     10.社会救助及扶贫

0

     11.医疗卫生及计生

0

     12.教育信息

0

     13.统计信息

0

     14.行政处罚

2

     15.人事信息

0

     16.价格收费

0

     17.企业信用

0

     18.其它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7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95.14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