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1032/2017-102202 | 成文日期: | 2017-03-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2016年度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公布本单位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衢州市民政局办公室(地址:衢州市三衢路78号;邮编:324000;电话3077179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民政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民政、阳光民政、贴心民政、数字民政的促进作用,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1、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及时调整市民政局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处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
2、工作机构不断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牵头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材料,监察室负责监督的工作机制。同时,局办公室配备一名网络信息管理员,负责网络操作和网络安全维护。
3、工作制度不断健全。一是完善考核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2016年对各县(市、区)民政局、直属单位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中,明确年度任务;二是完善信息申报制度,确定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以及各县(市、区)民政局1名信息联络员,组建一支23人的信息联络员队伍,通过QQ群、微信群等网络及时联系,同时,完善信息公开程序申报制度,进一步明确联络员-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申报程序,实现层层抓落实、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4、工作载体不断拓展。一是以“阳光工程”建设为载体,重点实施阳光民政信息数据公开和录入工作。共规范市本级权力 75项,其中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22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行政权力20项。推动浙江政务行政权力系统运行工作,实现网上办理。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民政局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二是实现衢州民政网站的全覆盖工作。为深化民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满足方便群众办事、提升服务水平的社会需求,对衢州民政网站进行全新改版,突出网站的实用性和实效性。直属各单位的网站已全部建成并上线运行。各县(市、区)民政局网站已与市局网站实现链接,网站群整体排名位居全省民政系统第二位。三是多途径、多渠道做好民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衢州市民政局网站与衢州阳光工程网实现连接;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中开设民政信息专栏,内容涵盖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方面,方便群众查询;在市局网站开设阳光民政专栏、局长信箱、民政论坛等,多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增设网上办事栏目,公开办事流程和办事需知,提供各类表格下载,方便群众办事;在新浪微博开设衢州民政政务微博,在腾讯微博开设民政政务微博,完善民政微信,加大阳光民政政务信息的宣传力度;在局办公大楼的一楼、二楼和三楼分别增设LED显示屏、投诉信箱,开设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专栏,做好电话热线解答,及时发布各类民政信息;在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承诺民政业务事项、办事程序、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办公地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16年,主动公开信息数4895条,其中:通过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数4591条、政务微博153条、政务微信126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市内外各类媒体公开数25条;编发《衢州民政》增刊、普刊41期,《福彩与慈善》5期;通过外宣刊物、手册、宣传单等公开信息1800条。目前,公众访问咨询数达到25320人次,其中,单位热线电话629人次、登录访问本单位网站数量24549人次、上门访问咨询数量142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无。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三、政务公开工作检查重点落实情况
(一)推进“五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信息。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并细化解释说明,2016年4月按要求已公开衢州市民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
(二)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暂未发布政策性文件及解读材料,无主要负责人2016解读重要政策措施的情况。1月、4月、7月、10月,我局分管领导参与“行风效能热线”,解读相关政策,回答民众关心的各类问题。8月正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解读工作。
(三)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未发生相关热点舆情事件。
(四)组织领导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精神和《暂行办法》要求,制订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方案,并及时上网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健全政务公开分工负责机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分管政务公开,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情况
结合2015年度政务公开内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对公开目录进行增补或调整,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六)政务服务开展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确保公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内容真实、准确,结合实际按要求进行调整完善。我局权力清单事项均已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实现网上办理,并于今年6月配合做好电子证照库测试工作,7月正式使用录入,实现数字证照的生成、管理、共享。
(七)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率。专门在市民政局网站中开辟出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栏目,并涵盖了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4个子项,每个子项主要包括3块内容一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共公开了包括《浙江省救助条例》、《浙江省临时救助办法》等13部法律法规。二是公开专项救助的具体申请程序。公开的内容包括办理程序、申请所需材料、救助审批流程、救助标准和救助受理条件等。三是公开救助情况。具体包括分县、分城镇、农村统计的救助人数和资金支出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快推进工作要点落实进度,充实公开内容,建设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制度,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逐步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做好更新和维护工作,特别是继续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相关栏目的维护和更新,确保每季度的数据都能实时准确。三是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在继续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开途径,加大新闻媒体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不断提高。
衢州市民政局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