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8164/2017-102550 成文日期: 2017-03-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16年度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17 11:5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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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电子版可在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门户网站(www.qzjs.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的,请与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3034465,电子邮件:qzjs@sohu.com)。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以及2016年衢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新型城市化为导向,以城市建设和管理战役为抓手,顺应公众关切,细化工作任务,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夯实完善。我局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提升主动公开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舆情及公众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做好研判处置,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平台建设,完善用户体验,提升信息利用率和集中度,强化与衢州发布等权威新闻媒体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据统计,截至2016底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26条,内容涉及行政权力清单信息、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等,使政府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改革、改善民生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服务民生。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我局结合工作要点和自身实际,围绕民生改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征收政策信息公开。结合我市房屋征收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审核办法》和《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购房补助实施细则》一系列政策文件;深入贯彻“阳光征收”理念。继续探索实施“收购先行、征收同步”的房屋征收新模式,对征收项目全程引入法律服务机制,将“房屋阳光征收”工作列入对各县(市、区)住建局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推进系统平台建设。根据年初制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安排,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系统已完成招标工作,经过多轮次会商与调试,目前已在市区礼贤街片区房屋征收项目上线运行;落实征收项目公开。将征收项目作为落实国有土地上棚改信息公开各项要求的载体,做到公开补偿政策、公开操作程序、公开评估过程、公开补偿结果、公开安置情况;建立现场办公制度。设立现场公告栏,张贴征收决定公告、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依据、安置房源情况、公布办公、举报监督电话等信息。

2016年共通过省住建厅门户网站、市政府“阳光工程”专题网站、局门户网站公布房屋征收政策信息40余条,通过《衢州日报》、衢州电视台、衢州建设信息等媒体、期刊平台向公众宣传、发布房屋征收信息30余条,通过现场张贴、发放到户等形式“一对一”、“面对面”向公众主动宣传房屋征收政策。

二是做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强化组织领导。召开专题部署会议,明确信息公开要点,制定了《衢州市住房保障中心信息公开责任分工表》,细化信息公开内容,明确各科室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保发〔2016〕336号)及保障性住房政策信息公开、房源信息公开等“七公开”的工作要求,确保全面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制度建设。细化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准入条件,完善规范住房保障收入核对内容和标准,提高收入核对的准确性,严把公租房准入门槛,防止骗租等情况的发生;加强政策调研。联合市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等六个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户籍制度改革后市区居民住房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衢住建办〔2016〕222号),将已在城镇落户和未在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市区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受益覆盖面;抓好项目公开。结合衢州实际情况,加强行业监管,多次对接省厅、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政府,积极谋划,分解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分配公开。根据公租房的申请受理情况及待分配房源情况,科学制定并公开公租房实物配租方案,内容包括实物配租的对象、房源、租金标准、摇号配租办法、规则、注意事项等,在市本级第一期公租房实物配租电脑摇号现场,邀请局监察室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华夏公证处对电脑摇号结果进行公证,并邀请市广播电视台、报社记者进行报道,对整个电脑摇号及选房过程进行全程录像,确保公租房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分配结果主动公开,分配对象的家庭情况、保障房类型、套型面积、坐落位置等信息全部上网公开。严格退出公开。定期对住房保障在保家庭的房屋、人口等情况进行查询,发现不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家庭,及时处理。对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及时发送不符合告知单;对6个月以上未交租金的家庭发放租金催缴律师函,以法律手段来解决租金收缴及退出问题。建立了租金收缴工作责任制,通过短信提醒、上门收租、催租通知书、发送催租律师函,法院起诉等多种方式,全力做好租金催交工作。完善后续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考核文件并会同相关部门单位通过不定期考核督查的方式,督促物业公司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在衢州市住房保障网、保障房小区公开栏等平台公开了《衢州市住房保障中心保障房维修管理制度》《衢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关于切实加强兴华西苑小区房屋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加强小区管理。创新公开机制。根据住房保障工作需求,对住房保障业务信息系统设计了房源管理、资格审核、分配管理等八个模块,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审核、摇号配租等业务流程。同时对接浙江省行政权力运行系统,搭建网上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市国土、市民政、市社保、市公积金中心、车管等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流转,并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利用浙江省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抓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管理等工作,规范操作流程、严把审核关口、强化动态监管、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做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在西区市民公园、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水业集团大楼、市中百商厦、市沃尔玛广场、市民健身公园、市世纪广场、市振兴路口等路段和集团公司门户网站设立水质监测信息公示牌和公示栏,共滚动播报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信息370余条,全年共刊发水业报12期,积极向广大市民宣传用水安全知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规范。我局依法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受理、审查、补正、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

据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数8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无收费及减免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二、主要问题和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一是公开工作各自为政情况严重,部门相互之间缺少统一性和协调性,缺乏全盘规划和部署。二是公开与不公开定义不清,鉴定边界模糊,三是公开的途径和手段相对滞后,不能满足信息化时代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四是公开人员和机构设置不能完全满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

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条例》为准绳,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我们工作的各个阶段环节中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把人民群众的期待融入政府的决策和工作之中。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从实际出发,统一部署,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和事项,紧密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信息,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二)规范制度,完善法规。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配套政策制度,以制度保公开、以制度促公平,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制度保障。规范信息公开的标准和程序,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

(三)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工作领域。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丰富公开形式,在原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基于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大力推广政务微博、微信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应用比重。

(四)注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引进。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明确责任,使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与承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任务相匹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训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