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69G/2017-103190 成文日期: 2017-1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衢州市审计局

江山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20 12: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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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11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衢州市审计局于2017年上半年对江山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基本情况

  2010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6号)文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现代农业(林业、渔业)园区建设工作。

  为做好江山市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工作,江山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0〕34号)等政策,并成立了江山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

  2010年-2012年期间,江山市共申报成功现代农业(林业、渔业)园区创建点31个,其中现代农业综合区2个、主导产业示范区6个(其中农业3个、林业3个)、特色精品园23个(其中农业10个、林业7个、渔业6个),规划建设面积9.91万亩。经过多年建设,至2016年末,按照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局的考核验收计划数,江山市共有19个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点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另外,江山市在开展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同时开展了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通过主体申报、乡镇审核、市园区办审定,2013年至2015年共下达了68个创建点建设计划。

  二、审计调查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江山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现代农业、创建现代农业园区的重要决策,按照省政府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优化配置资源要素、提升区域农业生产水平”的目标要求,以现代园区建设为抓手,通过采取编制建设规划、建立组织机构、出台扶持政策、加强农业服务等多项措施推动江山市农业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一是落实规划统领空间布局。2011年开始,江山市人民政府立足农业生产现状,积极编制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以综合区、主导产业示范区、特色精品园三级农业现代园区统领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截至2016年末,已建成2个现代农业综合区、3个主导产业示范区、14个特色农业精品园。

  二是强化现代园区集聚平台。截至2016年末,现代农业园区内已初步完成现代农业园区集聚平台建设,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普通农户发展格局,龙头企业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集聚平台功能逐渐显现。

  三是推进现代农业设施发展。自2011年开展省市两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以来,现代园区建设有效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为高产、优质、低耗、生态、安全的农业生产奠定基础。

  四是园区农户增收成效明显。根据江山市园区办统计,园区内农户人均收入增长率均高于园区外农户,现代园区建设促进农户增收成效明显。

  但从审计调查结果看,江山市在园区建设组织管理、农产品质量监管、设施用地备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仍需引起重视,有待改善。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园区管理机构未发挥应有作用。

  江山市虽然成立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但未明确其具体职能,也无专职人员统筹管理园区建设相关工作。

  (二)与验收时相比,目前现代农业园区已发生较大变化,实际效果不如预期。

  1.园区内多家建设主体发生变更,财政资金效益不如预期。江山市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先后涉及建设主体共53家,其中10家主体已将生产基地和农业设施转让给新的主体。

  2.部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如部分示范区未建设基本供电设施、生活用水无保障。

  3.园区内部分主体建设不到位,未体现现代农业的特点。如部分建设主体一直采用人工浇灌,未配备喷滴灌等自动化设施,无法体现现代农业的特点。

  4.因经营不善效益较差,部分建设主体被迫变更原产业、转租流转土地,已不符合园区建设初衷。如部分建设主体原种植蔬菜为主,目前已改种中药材、水稻、玉米或食用菌等其他经济作物。

  5.部分园区土地已改变发展规划,园区建设示范作用削弱。如部分建设主体转让土地给其他单位用于非农业项目建设,园区土地实际大幅缩水。

  (三)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1.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未全覆盖,对农产品流动商贩和农村小种植户几无监管能力,及时处置较难;同时,农产品检测确认周期较长,在此期间很难采取有效措施限制不合格农产品的流通,及时处置难度大。

  2.基层无独立检测机构,专职专业农产品质量检测人员匮乏,检测水平有限。部分的农产品质量检测员均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兼任,无独立检测机构和专职检测员,且兼职检测员检测水平有限。

  3.基层对农产品质量检测重视不够,农产品常规检测难到位,存在监管风险。乡镇农产品质量检测周期不固定,监测频率较低;部分种植大户农产品检测设备使用频率较低,未能对目前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形成较好的补充。

  (四)园区内部分设施农用地未审批或已审批过期。部分建设主体的设施农用地未办理用地备案手续;部分建设主体的设施农用地备案已逾期,未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四、审计调查建议

  (一)健全现代农业园区管理体制。要进一步明确园区办的职能与管辖范畴,确立园区办代表政府行使管理职能的地位,以便协调园区和各部门的关系,加强对园区的统筹管理和宏观指导,更好的为园区建设主体和农户服务。

    (二)加强对园区的日常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一是继续大力推广推进园区乡镇 “三位一体”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农业专家、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分级对口联系园区的制度,切实加强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市场营销等服务。二是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及产业扶持。继续实施 “三个优先”(项目申报园区优先、资金分配园区优先、政策支持园区优先),努力为园区建设水、电、路、渠等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减少主体负担;同时根据不同产业特点出台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帮助落后产业更快更好的发展,使扶持政策更精准更有效。三是加强农业信息服务。搭建政策法规、品种技术、产品销售及生产资料市场等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及时向各类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民发布市场需求、价格涨跌等信息服务。

  (三)完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一是加强基层监管机构体系建设。乡镇要明确专人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农村要组建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同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做到职能落实、运转正常。二是进一步扩建和完善基层农产品检测队伍。配备专业专职检测人员,加强技术培训和上岗考核,确保基层农产品检验检测的日常工作需要。三是加强对生产端和市场端检测点的监督管理。从产业链两端实施农产品质量监控,充分发挥各检测点的作用,为农户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四是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加强基层检测点与食药、质检、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农产品监管各环节的责任和分工,统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

  五、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江山市人民政府、江山市农业局等单位均高度重视,已对照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举措、明确责任、落实整改,全面启动各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