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768656330Q/2016-103246 成文日期: 2016-03-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15年度
发布机构: 市综合执法局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28 16: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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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至止。

一、工作概述

1.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0号)精神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衢政办发〔2015〕49号)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安全防护、日常监督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2.拓宽公开渠道。一是按照2015年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对市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将机构概况、政策法规、数字城管、工作动态、队伍建设、行政执法、公众互动等内容,全部纳入信息公开范围,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实现了与衢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无缝对接。

二是强化官方微博建设。将微博作为信息公开的有效载体,自2014年10月份正式开通腾讯、新浪官方微博“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5年全年累计发表各类博文191条。

三是初步形成“官微矩阵”。构建以市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1月27日正式上线发布信息)为核心,以分局微信公众号为辐射的官微矩阵(柯城分局6月10、集聚区分局、衢江分局、西区分局分别组建官微),2015年全年发布微文117期。

3.增强公开实效。结合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专门下发《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维护工作的通知》(衢执法发〔2015〕34号),对所有涉及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进行分解落实,及时更新内容,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537项权力清单事项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二是专门下发《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通知》(衢执法发〔2015〕50号),明确自2015年6份起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网上公开,全年全局累计公开各类行政处罚信息250件。三是主动与市财政局对接,严格执行“预算当年公开、决算次年公开”的原则,全部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全局预算、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各种形式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63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2015年全年办结并答复依申请公开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全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提起诉讼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15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需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尚有欠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人数少,业务素质和保障能力还需加强。针对以上不足,下一步我局将在以下几方面积极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群众的建言献策,变“被动”公开为“主动”服务。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配足配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2563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56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2562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08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9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17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72

二、回应解读情况

——

1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2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2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