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34X/2016-103159 成文日期: 2016-0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15年度

衢州市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14 14:5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 字体:[ ]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衢州市卫生计生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电子版可在衢州市政府网(http://www.qz.gov.cn/col/col1229038943/index.html)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的,请与衢州市卫生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570-3087432,电子邮件:057105710571a@163.com)。

  一、工作概述

  2015年,市卫生计生委主要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务信息公告栏和有关新闻媒体等渠道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其中,浙江政务服务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卫计委政务微信是对外公布信息的最主要载体。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有: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人事信息、政务活动信息、健康资讯等。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市卫生计生委主动公开信息650条,其中市政府和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开235条、衢州卫生微博15条、微信44条、信息简报和新闻媒体35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市卫生计生委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全部免费。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5年市卫生计生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委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委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信访电话、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电子信息屏、报刊、电视、电台等各种公开渠道,积极推动阳光政务,为市民提供各种形式的卫生计生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目前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等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通过各种公开渠道,认真做好政策的解释和宣传工作,预防群众因误解政策而出现违法违规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积极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加强网络舆情队伍建设,配足配强网络宣传员队伍,强化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网络新闻宣传、撰写网评、发贴转帖引导及日常的舆情监测的能力与水平。建立网络舆情反馈机制,规范工作规程。监测人员发现舆情信息后,直报委分管领导批示,并提出处理意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处理结果,避免引起恶意炒作,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二)认真做好卫生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完善卫生行政“阳光审批”工程。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计生窗口连续5年被评为“红旗窗口”。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一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省卫计委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权力清单梳理、政务服务网建设、简政放权、审批事项清理、审批流程优化、“阳光审批”工程和涉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审批工作效率。二是创新审批服务机制,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加班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和午休轮值等特色服务,不断提高审批服务质量。三是严抓卫生许可规范,进一步从实施主体、审批程序、许可文书使用、许可审批时效、许可案卷五个方面深入开展行政许可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四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市委“八条禁令”以及政府关于行政审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建设规定,切实落实“行政审批现场审核廉洁行为规范告知制度”,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的廉政监督,始终保持审批工作清正廉洁。五是强化信息公开,对所有涉及需要卫生行政审批、卫生执法的事项、流程、环节等,全部通过公告栏、宣传折页、网站等载体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三)认真做好阳光用药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并拓展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以来,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一是有效降低了医院药占比,规范了抗生素的使用,使不合理用药比例进一步降低,降低了患者负担。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对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均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通过落实处方点评、信息化预警、采购备案等措施,广大医务人员执行合理用药制度得到加强,从源头上减少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发生,促进了卫生行业作风的好转。

  (四)认真做好医疗收费等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医院院务公开工作,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在门诊大厅设立大屏幕电子显示屏、公告栏(有网站的连同在网站),刊登医院就诊流程,门诊专家姓名、职称、门诊时间,各种检查项目、药品规格与价格等。有条件的医院还设置了电脑触摸屏查询台,方便病人查询医院基本情况、业务项目、服务内容、人员状况、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等。各医院实行医务人员挂牌上岗,医疗环境分布图、便民服务措施、医护人员简介、就诊流程、检查告知等基本情况全部上墙公示,做到阳光执业。在医疗护理全过程中,各医院按照要求落实病情告知、大型检查、手术前中后及治疗方案告知、特殊诊疗服务项目告知、非甲类及贵重药品告知、辅助检查、注意事项告知等事项,进一步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坚持执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每天将住院费用清单分送到病人床头,出院时提供医院费用总清单,门诊病人在发票上直接注明所收费用的细目,让患者清楚自己所花费用。

  (六)认真做好市直属医疗卫生人事招聘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市直属医疗卫生人事工作“阳光招聘”工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着重抓好招聘工作的计划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促进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招聘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落实招聘计划审核备案,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每年根据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公开招聘计划。按市人力社保局规定填写《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报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再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无特殊情况,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不得在年度计划外开展招聘。充分公开招聘信息,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内容包括招聘范围、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招聘办法、报名方法等内容;招聘信息在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的门户网站上公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信息公布后,严格执行公告内容,不发生擅自更改的情况。同时,为确保招聘过程公开透明,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也及时将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等环节进展情况向社会公示,对入围考核后拟聘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规定的主要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情况的信息,充分保障应聘人员的知情权、监督权。规范聘用人员报批核准手续,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公告规定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填报《市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和《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汇总表》,并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聘用人员的身份证、户籍、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有关材料,经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纪律。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知识、技能特点,合理确定考试内容和方式,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严密组织实施考试,把好命题关、监考关、阅卷关、面试关,确保考试工作程序规范、结果公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和投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调查处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有序。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非常明显。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等环节需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梳理,框架和目录有待进一步细化;网上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新的一年,市卫生计生委将根据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继续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委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公开事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

  (三)认真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和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均应公开本单位预算决算。

  (四)认真做好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加强单位办公用品、药品、器械、设备和耗材等采购信息公开,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阳光用药”、药品和耗材“阳光采购”及医疗服务收费等信息公开力度。

  (五)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依法处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受理、审查、补正、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在法定期限内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市卫生计生委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全部免费。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5年市卫生计生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