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188/2015-102540 成文日期: 2015-1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08年度

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12-04 11: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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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编制的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电话:8586908。
 

一、概述
  2008年,市文广新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全局上下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解决政府信息公开中出现的问题,把一些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抓紧抓好。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展,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和实施,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则指定专人负责梳理和提供本科室需要公开的业务信息,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组织健全,联系渠道畅通。
  (二)健全制度,强化公开。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透明,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一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和要求,我局制定了《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推行的范围、内容和方式。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健全科学性、操作性较强的评议、监督、考核机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要求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按规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开。二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岗位责任制,明确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提报内容和提报责任,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三是为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利,制定了《衢州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举报制度》。四是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遇到的问题,较好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突出重点,全面公开。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从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审批运行入手,将完成重点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社会公益活动项目、行政审批事项、执法执纪情况、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人事管理事项等,通过多种途径根据公示要求,或向机关干部或向社会公开,一是政策性、管理性文件、规章、规定等及时公示;二是对机关、局属各事业单位招标采购等行政行为的程序和结果公示;三是对群众报批的文化经营许可进行全程公示;四是对处罚违规经营的文化经营单位的处理进行公示。如行政审批大厅文化窗口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通过宣传栏公示、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等,以不定期公开的形式,向市民公布政府近期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审批项目内容、处罚内容等。与此同时,充分利用政府公告栏,扩大政府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公开的覆盖面,及时公布各级政府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让公众掌握更多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的要求,通过市文广新局城域网,及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后台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市文广新局应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采取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务网站、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局机关宣传栏、与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等多种形式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不收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此外本单位未收到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保障政府信息安全,市文广新局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 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保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对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要严格审核把关,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保密三级审查机制。局机要员对公开事项进行一级审查,办公室主任对公开事项进行二级审查,分管领导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三级审查,确保不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意外泄密问题,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负责站点维护的人员不得把用户名和密码透露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