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736G/2015-102593 成文日期: 2015-09-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13年度

衢州市安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1-17 16:3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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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衢州市安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电子版可在衢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http://safety.qz.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衢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3080553,电子邮件:qzsafety@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衢州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进一步更新改进了政府网站:衢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http://safety.qz.gov.cn/)。2013年,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衢州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由局办公室主管,指定专人负责本局网站的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发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政务工作动态以及机构设置、办事程序、时限承诺、办理结果、投诉电话等方面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共发布政务工作动态、生产安全事故处置、事故调查组组成、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事故单位责任追究等各类安全生产信息4122条,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热点问题29个,通过窗口电话、微博等方式解答各类咨询1841次。

根据相关要求,我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人事任免、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奖励和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等五项事项确定为本局重点公开事项。目前,我局阳光工程专题网站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行政权力事项204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23项、行政处罚事项167项、行政强制事项3项、行政复议事项1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其他行政行为事项4项。权力事项的信息录入工作已全部完成。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与范围,全面回应社会关切,我局立足实际工作需求,创新载体,依托网络、电视、电台、报纸等平台,全面打造了“立体式”的信息公开网络。一是以“衢州市安全生产网”为主要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公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生产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等各类安全生产信息;二是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以《衢州日报》、衢州电视台、衢州广播电台等各类媒体为核心平台,主动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公开全市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准确、权威发布较大影响事故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等情况;三是在“通衢网络问政平台”上开通“市安监局”官方账号,指定专人作为网络发言人,对涉及我市安全生产的网上舆情进行预判、跟踪和正确引导,主动回应舆论关注热点,及时发布正面信息,消除公众疑虑;四是以“衢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局长信箱”、“12350”热线电话等作为平台,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安全生产信息的特殊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衢州市安监局201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衢州市安监局2013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衢州市安监局2013年度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三、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基层部门的信息公开方式较为单一。受经济发展水平等客观因素影响,我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基础薄弱,全市安监系统的信息化水平较低,多数县(市、区)安监部门在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方式上还较为单一,有些采用报纸、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充实。

(二)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亟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市安监系统工作人员普遍欠缺该方面知识,多数县(市、区)安监部门工作人员由于知识构成、年龄结构等因素,甚至连计算机操作水平也只能满足最基本的使用要求,需要充实和提高工作人员基本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