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736G/2015-102595 成文日期: 2015-09-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11年度

衢州市安监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1-24 16: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 字体:[ ]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衢政办通〔2012〕58号)要求,现公布衢州市安监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电子版可在衢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http://safety.qz.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衢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3080553,电子邮件:qzsafety@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安全生产相关信息,提高市安监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11年,市安监局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过程中,及时将履行职责的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一)公开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力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将《行政强制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通过市安全生产网向社会公开。二是将我局制定的《衢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等6个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

(二)公开安全生产政策,大力宣传重大决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47号)和《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衢委发〔2010〕22号),创新和转变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我局与12个省级部门联合下发《衢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同时通过市安全生产网向社会公布。

(三)发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每次发生较大、重大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都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通过市安全生产网向社会公布,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有效地杜绝了因安全生产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完整造成的不良影响,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衢州市安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务工作动态、重要会议精神、结果公告、生产安全事故处置、事故调查组组成、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事故单位责任追究等文件、信息21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衢州市安监局201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衢州市安监局2011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衢州市安监局2011年度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市安监局按照规定进行了政务信息公开,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个别信息在公开的时效性方面还不够。为此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大众关心的安全生产热点问题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扩大公开的范围、领域和程度;二是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