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39X/2011-99013 成文日期: 2011-1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衢州市审计局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03 10: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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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促进富民强省、社会和谐为目标,促进政府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各级审计机关要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深化审计转型,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把讲求时效性、加强针对性、发挥建设性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密切关注民生、关注节能增效、关注生态环保、关注财政资金绩效,不断推进权力制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充分发挥审计在体制、机制和管理层面上的建设性作用。同时,各级审计机关要统筹审计资源,努力扩大审计成果,确保实现审计目标。
一、财政审计
(一)201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201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以“两个报告”的内容和需求为出发点,有效整合审计资源,突出“预算执行”主题,反映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中存在的问题,体现整体性、宏观性和建设性。要将包括财政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在内的完整的政府预算收支列入审计范围,扩大审计覆盖面,促进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要关注政府预算与部门预算、部门预算与部门决算草案的差异,促进完善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既要关注预算执行过程的规范性,更要关注预算执行结果,反映政府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和民生事业发展的效果,促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审计组织方式:由省厅财政处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同步开展,6月底前结束。
(二)全部政府性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在摸清2010年全部政府性资金收支增减和结构变动的基础上,分析影响收支增减和结构变动的内在因素,评价总收支、税收收入及非税收入增减和结构变动的合理性,检查预算管理“三个子”的实现程度,促进完善收入结构和经济结构,强化全部政府性资金管理,促进预算管理“三个子”的实施和改善。
审计组织方式:由省厅财政处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结合2010年度的预算执行审计开展同步专项审计调查。6月底前结束。
(三)财政决算审计。
按30%的审计面做好市县财政决算审计,按20%的审计面做好乡镇财政决算审计。在摸清当地全部政府性资金管理现状、总量规模、收支结构的基础上,评价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反映全部政府性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继续关注财政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侵占省级收入情况、政府负债情况,财政支出结构是否符合公共财政要求,有无应纳未纳预算管理资金及专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通过审计,对重点问题进行剖析,提出改善管理的可行性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1.市、县(市、区)财政决算审计。一要对省政府规定的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情况及财政支出中招商引资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二是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10〕38号)要求,对地方政府推进“三个子”公共财政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要加强对利用虚假项目骗取上级转移资金的审计。
2.乡镇财政决算审计。要对2010年返回给乡镇的土地出让金的管理、使用及其绩效和乡镇政府性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审计组织方式:由省厅财政处负责组织实施,省厅和各市审计局参加市县财政决算审计,县(市、区)审计局参加乡镇财政决算审计。11月底前结束。
(四)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审计。
按照温家宝总理要求,审计署统一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开展地方政府负债专项审计。要通过专项审计摸清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及变动情况;分析政府性债务结构,分清政府偿债责任;关注债务资金投向和使用是不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规定;调查政府性债务偿还能力,评估偿债风险;分析各级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成因,总结好的做法,提出促进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财政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审计机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任务来抓,确保按统一方案要求高质量完成任务。
审计组织方式:本次审计采取交叉审计的方式。
1.对各市的审计。除杭州、宁波外,其余9个市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由省厅组织各市成立审计组,进行交叉审计。
2.对各县(市、区)的审计。县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由各市审计局负责统一组织成立审计组,对本地区所属县(市、区)进行交叉审计。
3.对各市本级的审计通知书和审计结果文书由各审计组报省厅审定后以省厅名义对外发送和上报。对县级的审计通知书及相关审计结果文书以审计所在地的市级审计机关名义对外发送和上报。5月底前结束。
二、行政事业审计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专项审计调查。
会计信息是会计主体经济活动及其结果的反映,是各类信息使用者做出决策或行动的基础。从近几年的审计情况来看,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令人堪忧,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在预算编制、资产核算、收支核算等各个方面都普遍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会计信息的使用效果,影响了经济决策的科学制定,不利于行政成本的有效控制和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通过审计调查,揭露目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信息失真现象,分析原因,寻找对策,从而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规范财务管理、强化预算管理、维护财经秩序、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审计组织方式:由省厅行事处负责组织实施,省厅和宁波、湖州、绍兴、衢州、丽水市审计局参加。6月底前结束。
(二)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审计署要求,继续开展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查工程各项职责落实情况、资金来源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全面掌握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项目目标落实完成情况,促进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切实推进工程目标的实现。
审计组织方式:由省厅文教处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同步进行。6月底出阶段性报告,12月底前结束。
三、金融审计
(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201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该项目是审计署授权项目。通过授权审计,核查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2010年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加大对违规经营、严重渎职等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的查处力度,关注高管薪酬情况和职务消费问题,审核内控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揭示薄弱环节和风险点。此外,了解邮政储蓄银行创新业务开展情况,注意揭示新业务开展中存在的管理问题、机制问题和突出风险。
审计组织方式:由省厅金融处负责组织实施,省厅负责对省分行的审计,11个市审计局负责当地市分行的审计,同时至少选择所辖地区内的一家县级支行进行审计。11月底前出具审计报告。
(二)全省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审计调查,不仅是关注新型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需要;也是为省委省政府进一步理顺金融监管体制,进一步研究创投基金等金融产品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结合的可行性等提供审计建议,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的需要。我省目前已有小额贷款公司130多家,本次调查一是调查了解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情况;二是了解小额贷款公司运行情况及风险;三是揭示有无存在非法集资、变相吸收储蓄、放高利贷等违规现象;四是揭示监管中存在的体制不顺、监管不到位情况;五是反映各项财税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
审计组织方式:由省厅金融处负责组织实施,省厅选择两个县直接进行审计调查,各市审计局选择参加,并组织好所辖县局开展调查并向省厅上报综合审计调查报告。7月底前结束。
四、企业审计
(一)全省国有企业监管运营体系专项审计调查。
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和“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的要求。通过审计调查,进一步明确出资关系,统一监管方式,扩大各级国资委直接监管范围;进一步整合国有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推进本区域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资源要素的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明确国有经济的功能定位,推进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做强做大企业,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和带动作用。同时,为省政府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出建设性意见,促成相关部门形成国有资产调整重组具体实施方案。
审计组织方式:由省厅经贸处负责组织实施,省厅和各市审计局参加,县(市、区)审计局选择参加,7月底前结束。
(二)全省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专项审计调查。
开展全省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既是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的需要,也是审计工作围绕中心、主动跟进的内在要求。通过调查,摸清地方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揭示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关注转型升级各项资金使用实际效果。从政策、制度、体制等方面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加强资金管理和完善政策制度的意见与建议,推进我省工业转型升级,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审计组织方式:由省厅经贸处负责组织实施,凡涉及使用省级财政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同步开展审计。5月底前结束。
五、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
(一)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下山搬迁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为提高低收入农户致富能力和收入水平,改善低收入农户生活、生存环境,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下山搬迁项目,2012年前,全省计划每年搬迁5万人以上。通过对26个欠发达县(市、区)和台州市黄岩区、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2009至2010年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下山搬迁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等环节的审计调查,揭示专项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项目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的原因及可能导致的后果,关注项目绩效,提出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和政策措施的建议,促进项目的顺利完成。
审计组织方式:由省厅农业处负责组织实施,26个欠发达县(市、区)和台州市黄岩区、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审计局参加,省厅农业处选择平阳县进行审计调查,9月底前结束。
(二)全省土地出让金收支审计。
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2011年安排全省土地出让金收支审计。土地出让金收入方面,要求摸清全省2010年土地出让金收入总额,审计主要内容为:一是2010年地方政府土地拍卖收入总额,查明是否存在减免、欠缴、变相返还土地出让金情况,历年欠缴土地出让金情况及补缴情况。二是2010年土地出让金上交财政,纳入预算管理情况。查明是否按规定将全部土地出让金纳入预算管理,分析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土地出让金支出方面,要求摸清2010年土地出让金分配使用情况,审计主要内容为:一是土地出让金是否按规定比例提足社保资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失地农民保障资金,廉租房资金等,分析未足额提取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二是土地出让金预算安排的合法性,查明土地出让金按比例提取后的结余资金是否全额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存在平衡预算,出借、挪用土地出让金的情况,分析未按规定使用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三是摸清土地出让金使用绩效。特别关注造地改田资金,廉租房资金,公共设施建设资金的绩效。
审计组织方式:由省厅环资处负责组织实施,省厅选择两个市本级直接进行审计。8月底前结束。
六、社会保障审计
(一)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制度,近几年又相继出台了一些新政策。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计划将对我省养老保险基金制度建设和管理情况、基金使用的安全和绩效情况进行审议,要求审计机关开展专项审计,审计结果也将为省委、省政府建立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提供决策依据。通过对2009年、201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掌握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发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筹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关注养老资金安全与绩效;检查省财政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投入力度;了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个人账户做实等社保政策执行情况;检查近年来出台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省级统筹、调整缴费比例等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分析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维持养老保险基金正常运行的财政负担能力、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存在的问题,促进我省养老保险体系的健全和完整。
审计组织方式:由省厅社保处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同步进行。6月底前完成。
(二)公共医疗卫生机构审计。
公共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履行公共医疗卫生职责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县以上公立医院。该审计项目有两个重点:
1.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掌握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取得的成效,分析是否有效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分析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对财政支出的影响。重点调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影响,及时反映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促进医改政策协调推进。
审计组织方式:由省厅社保处负责组织实施,部分试点县(市、区)参加。8月底前完成。
2.公立医院审计。审计医院的经营收入、支出、盈亏等,分析医改政策对医疗机构经营的影响;审计医保业务,检查门诊、住院、体检等公共医疗业务收费的合规、合理性,分析我省医疗费用偏高、医保报销比例偏低等的原因;调查分析医疗机构公益性改革对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的影响,为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提供基础性资料;关注医院信息系统安全,开展医院信息系统审计。
审计组织方式:由省厅社保处负责组织实施,市、县(市、区)审计局自行选择参加。9月底前完成。
七、投资审计
(一)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审计调查。
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审计调查,以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作为审计调查的对象,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深挖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反映因工程资金不落实或严重超概算而增加财政投入或导致地方政府负债增加问题,并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改善建议。
审计组织方式:由省厅投资一处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实施,6月底前向省厅报告阶段性审计成果,11月底前由市局向省厅出具汇总报告。
(二)我省援建新疆投资项目跟踪审计。
援疆审计要对援疆资金、项目及工作经费进行审计,重点跟踪全额投资类项目,确保援疆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建设过程不出大的问题,突出对执行和落实国家政策的审计和审计调查。
审计组织方式:由省厅投资一处负责组织实施,除舟山市局外的10个市审计机关分级负责,6月底前向省厅报告阶段性审计成果,11月底前由市局向省厅出具汇总报告。
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市、县(市、区)长(书记)经济责任审计。按要求做好市、县(市、区)长(书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结合市、县(市、区)长(书记)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浙江欠发达地区10亿元扶持资金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对欠发达地区扶持资金的专项审计调查,就如何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提出审计意见与建议,促进市县政府合理安排支出,确保收支平衡,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增强欠发达地区统筹发展能力。
审计组织方式:由省厅经责二处结合市、县(市、区)长(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统一组织实施,省厅和各市审计局参加。11月底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