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39X/2011-99012 | 成文日期: | 2011-11-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审计局 | ||
浙江审计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推动我省审计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我省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省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形势
“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始终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有效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在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计算机审计“三大突破”成效明显。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省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尚未完全发挥,审计监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公开化还需进一步完善;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仍然突出;建设一支适应科学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审计队伍还需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攻坚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各级政府对审计工作的要求、人民群众对审计工作的期望将越来越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省审计工作必须应对挑战,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全面转型,提升价值。
二、总体要求
“十二五”时期,我省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实现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的全面转型,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科学审计体系,充分发挥国家审计保障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在国家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努力推进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宪法和审计法赋予的职责,努力为浙江科学发展走在前列、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审计支撑。
(二)主要目标。深入实施以“十大审计任务、百项审计重点、千名审计人才”为主要内容的“十百千工程”,通过监督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构建以全部政府性资金(资产)审计为主线的财政审计大格局。围绕“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在全部政府性资金审细审实审出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政府资产审计力度,建立完善以全部政府性资产审计为主线的审计模式,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促进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和政府会计制度改革。
构建以问责问效为核心的经济责任审计新体系。建立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体系和分类操作规程,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防范、监督、护法、惩治和服务的五大功能,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资源配置市场化、操作行为规范化”。到2015年,全省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中审计率达到70%。
构建以分类管理覆盖全省为重点的投资审计新模式。加强审计对象分级分类管理,着力构建覆盖全省的投资审计监督新体系;加强审计方式方法创新,着力构建具有浙江特点的投资审计新模式;加强审计成果运用,着力构建有利于提升审计价值的投资审计成果管理新机制;加强对“三个千亿”工程等政府主导性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到2012年,所有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全面开展绩效审计。
绩效审计取得新成效。加大绩效审计力度,积极探索问效方法,创新预算资金使用绩效、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绩效、重要政策决策实施绩效、重大体制机制执行绩效、重要国有资产(资源)营运绩效等方面的审计评价体系。到2015年,全面建立绩效审计评价、成果运用机制。
计算机审计取得新成效。坚持推进计算机技术与审计业务的深度融合。强化行业审计数据规划、行业审计数据库、行业审计方法体系建设及应用,探索“把握总体、突出重点、分散核查、精确延伸、系统分析”的数字化审计方法,构建“预算跟踪+联网核查”的数字审计模式,在以审计实施信息化和审计管理信息化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审计体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审计基础建设取得新成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准则,重点在审计资源、项目成本、审计计划、审计质量、审计成果、审计公开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形成一套适应浙江审计实务的先进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审计理论、审计文化、审计人才和干部队伍、审计方法和审计模式的研究与建设,使审计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建设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三)发展思路。
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审计“三个最大”作用。一是要最大程度地服务发展大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适应人大的监督要求,关注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把握经济领域重点难点,加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二是要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风险。寻找突出问题、预防潜在风险、维护经济安全,重点在投资结构、资源节约、环境治理、公共服务、产业政策、区域管理等方面揭示经济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政府完善经济治理机制多提有价值的意见与建议。三是要最大幅度地提升社会效应。适应社会发展的规律,健全问责问效、审计整改和制度规范联动机制,努力生产更多更好适销对路的审计精品和高端产品,在实现经济效益目标的同时,最大幅度地提升社会效应。
着力更新理念,切实推进审计“三个转变”机制。一是由事后查处与事前预防并重,逐渐向事前预防为主转变。在认真落实“重大经济疑案、重要批示信件、重点责任领域”必审的过程中,积极探索科学审计的预防机制。二是由微观操作与宏观管理并重,逐渐向宏观管理为主转变。坚持一手抓纠错防弊,一手抓机制建设,通过对微观表象的剖析得出宏观结论,提出从机制体制上解决问题的良策。三是由传统审计与责任审计并重,逐渐向责任审计为主转变。正确处理传统审计与责任审计的关系,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审计监督,防止领导干部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全面提升效能,努力实现审计“三个目的”要求。一是在发挥审计作用中体现时效性、针对性、准确性。坚持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及时报告,充分发挥审计工作预警、预防和纠正的作用;坚持揭示反映重大体制障碍、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漏洞,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坚持求真务实、客观公正,准确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报告。二是在推动审计发展中体现科学化、规范化、公开化。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坚持在审计范围、审计方向、权力问责上全面突破;牢固树立依法审计理念,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努力构建先进的管理机制;牢固树立公开审计理念,在项目立项、审计整改、审计结果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促进社会监督和审计监督优势互补。三是在提升审计价值中体现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百姓。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着力解决好各类突出社会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我省审计工作要坚持以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基础,全面推进绩效审计,促进科学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开展政策跟踪审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对中央和地方重大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促进财政、货币、产业等重大政策协调配合和落实到位。加强对税收、预算、国债、公共支出、政府投资和财政补贴等财政政策手段的审计和分析,切实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促进各级财政加大对“三农”、欠发达地区、民生和社会事业、结构调整的投入力度。关注信贷政策落实情况、利率政策执行情况及对地方经济发展扶持力度,加强对我省金融产业政策和金融创新举措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防范信贷资金总量及投向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推进浙江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健康发展,促进信贷资金更多投向实体经济。加强对产业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调查和分析力度,增强财政、信贷与产业政策的协同性,促进我省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高端化、生态化和区域协调发展。注重对国有企业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尤其是调整产业结构、经济转型升级、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等情况的审计,促进产业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突出风险审计监督,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加大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突出问题、深层次矛盾和潜在风险的审计力度,防范财政风险、金融风险和国有资产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动态化、常态化审计监督,促进建立规范、健全的政府负债管理机制,确保政府负债安全可控,切实防范财政风险。提高预算执行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预算公开和财政管理的规范化。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目标,重点揭露资产不安全风险、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程序风险,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切实堵塞漏洞、化解风险。揭示和反映影响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制度性、体制性问题以及企业活动中的潜在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加强预算执行审计,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审计,积极构建目标统一、内容衔接、层次清晰、上下联动的财政审计大格局。继续完善全部政府性资金、资产审计机制,促进各级政府将尚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政府收支全额纳入预算管理,推动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以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重点,继续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积极探索政府决算草案审计制度,力争2012年底前建立决算草案审计制度。加强转移支付资金运行情况审计,实施项目跟踪问效机制,推动建立规范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注重把部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督促建立统一、规范、科学的预算定额、支出标准和开支渠道,促进部门预算管理更加规范,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水平。
(四)加强重点领域审计,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开发区(园区)审计,开展对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各类产业集聚区和省级以上产业示范区(基地)建设的跟踪审计调查。全面开展国有企业绩效审计,推进企业结构调整升级,提升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开展“农超对接”、“山海协作”工程和商务发展专项政策、资金审计,提高专项政策和资金的绩效。重点加大对涉海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海洋产业基金、涉海产业集聚区建设情况的审计力度,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对国家信息化政策执行、规划实施和工程建设的审计监督,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工程的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和服务效能。
(五)推进投资绩效审计,促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积极构建以投资绩效审计为核心,竣工决算审计、跟踪审计、工程造价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多种方式并举的投资审计模式。积极推进投资审计立法工作,争取实现省人大投资审计立法。落实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制度,优先选择政府投入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发挥竣工决算审计促进问责和问效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投资跟踪审计,对重要投资政策执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投资应对的情况实施跟踪审计,到2013年,基本形成投资跟踪审计方法体系。逐步实现由审计机关组织审价向监督社会中介机构审价质量、利用社会中介机构审价成果转变。加强对政府重大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调整优化投资结构。
(六)加强民生工程和民生资金审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对重点民生工程和民生资金的审计,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继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连续审计,促进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城乡低保、“五保三无”、残疾人、孤残儿童等特殊人群保障资金和各项社会福利事业审计工作,促进建立统一规范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加强教育审计,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关注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公共卫生服务等改革措施的实施情况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相关政策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有效落实。开展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审计,加强对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保障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应急处置、预防预警、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审计力度,推进浙江“美丽乡村”建设,促进财政资金更多向农村社会事业倾斜。
(七)加强环境资源审计,努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到2015年,全面开展环境资源审计,建立资源环境审计评价体系、环境资源信息化审计体系和现代化的环境审计管理体系,深入推进浙江生态省建设。围绕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矿产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海洋资源保护、森林资源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开展审计,促进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加强对空气、固体废弃物、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城市噪音、重金属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审计,促进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和多元环保投融资机制。开展节能减排政策履行、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抑制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新能源建设等情况的审计,促进认真履行节能减排责任与义务,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
(八)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健全问责问效评价体系。着力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巩固深化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同步审计,全面推行市县党政领导同步审计,不断完善部门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继续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探索开展高校党政领导同步审计。制订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建立和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定审制度,对权力高度集中、掌握稀缺资源、自由裁量权大等重点岗位的领导干部,提高审计频率。科学认定领导干部应负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探索形成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和审计监督有机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问效问责体系,将领导干部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科学发展的思路、决策、效果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和评价重点,建立审计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线索移送会商机制。
(九)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审计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对腐败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的揭露和查处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查处违法违规审批立项、非法占用土地、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土地、规避和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的力度,揭示重点领域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加大查处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问题的力度,揭示重大铺张浪费和损失浪费问题。严肃揭露和查处以权谋私、渎职侵权、贪污受贿等问题,严肃揭露和查处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揭露和查处侵占、损害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
(十)着力破解“屡审屡犯”难题,促进改革深化和民主法治建设。认真梳理、分析、解决一批在专项资金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工程招标等方面出现的资金闲置、会计信息不真实和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共性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以及政策措施层面入手,形成一整套评价问责、整改落实的联动机制,促进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产品采购、公共资产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促进改革深化和民主法治建设,推动国家治理创新。
四、基础建设
(一)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以提升学习力、执行力、公信力为核心,推进学习型审计机关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能够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高素质审计队伍。科学配备领导班子,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不断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和从基层一线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力度,优化审计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审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审计人员的专业结构,使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从以财经类为主向财经类、法律类、计算机类、工程类等多学科、多领域转变,重点提高计算机专业人才比例。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对干部队伍学历教育、专业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的培训力度。加强审计系统廉政建设,制订执行《浙江省审计厅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细则》,建立健全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具有浙江审计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及其配套制度。
(二)加强审计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审计规章制度体系,结合我省审计工作实际,研究制订国家审计准则补充意见。研究探索审计项目分类管理机制,重点研究出台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地方金融机构审计、环境资源审计等操作规程。大力推进审计项目审理工作,落实相应机构和人员,加强审计项目审理,完善现场审核、部门复核、审理机构审理的三级内控机制,省市县分三年全部实施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建立健全问题导向型考评检查机制,不断完善审计机关业务质量检查办法、审计项目评优办法,组织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和项目评优工作。
(三)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深入研究计算机技术与审计业务的融合,探索数字化审计模式,建立电子审计体系,大力提高审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继续推进金审工程的建设与应用,完成示范项目建设,完成金审二期工程建设,启动金审三期工程建设,建成国家审计信息系统(GAIS)浙江分系统。积极探索数据式审计、联网审计和信息系统审计,组织开展行业审计数据规划和审计实务方法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行业审计评价体系。大力推进审计管理数字化进程,组织开展行业审计管理数据规划和管理方法体系建设,开发建设行业审计管理系统和审计质量监管系统,建立与现代审计相适应的数字化管理模式。加强审计网络互联互通应用,加强金审工程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高金审工程成果推广应用效果和共建共享水平。
(四)加强审计理论建设。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目的、以贡献求发展”的思路,大力推进审计理论创新,更好地发挥审计科研“智库”作用。加强审计理论研讨、学术交流和成果推广应用,促进形成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深化审计基础理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具有浙江特色的审计理论体系,围绕新形势下审计实践面临的重点问题,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审计应用理论。加强审计科研制度建设和审计学会建设,制订完善中长期审计科研规划。
(五)加强审计文化建设。加强审计文化研究,探索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审计文化体系,弘扬审计精神,树立“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价值理念和文明形象。切实把“实”、“高”、“新”、“严”、“细”要求落实到审计工作之中,树立审计机关良好形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规划的制订和实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根据本地区“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本规划要求,突出重点,统筹研究制订实施各具特色的地方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或实施意见。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基本要求,分年度、分级次细化主要任务,从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入手,攻克一批阻碍审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要对规划的总体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适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工作,重点对规划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进审计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对审计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根据审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督与管理。通过核查或公布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结果,加强协审机构诚信信息评价体系建设,监督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指导提升社会审计执业的公信力。进一步完善“借力审计”模式,培育一批技术力量雄厚、业务操作规范、社会信誉良好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和社会审计队伍,推动社会审计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以“全国一流、接轨国际”为目标,加快我省内部审计“职业化、特色化、科学化”进程。建立对国家审计监督对象内部审计工作的日常监督指导机制,将其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审计监督与评价范围,帮助促进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加强对内部审计协会的管理,推进协会功能由行政管理型向自律服务型转变;建立审计资源共享机制,探索联合审计、授权审计及内部审计成果利用方式,使其成为国家审计职能的延伸和力量的补充,共同推进审计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