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82H/2010-87431 成文日期: 2010-03-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09年度
发布机构: 衢州市司法局

衢州市司法局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12 10: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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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创新与发展。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及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衢州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衢州市荷花三路249号;邮编:324000;电话:3081784;电子邮箱:qzsfjbgs@163.com)。

一、概述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司法局还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局办公室。并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业务处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的各项业务资料,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同时,我们将各处室负责信息报道的部分人员组织成立了局对外信息报道组,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工作。

2、明确要求,落实责任。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我们要求各处室把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专人承办,责任到人。各职能处室要及时公开执法依据、办事指南、工作流程、承诺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同时每月须上报2条以上工作信息,加强宣传,提高工作透明度。

3、规范操作,确保质量。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我们制定了《衢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定》,遵循“合法、及时、真实、便民”和“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处室在报送和发布政府信息时必须严格审查,经办公室审核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公开,规范操作,既要最大限度地公开政务,又要保证安全,确保质量。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09年,全局主动公开信息401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经验总结类信息15条,业务工作类信息372条;案例分析类信息12条。

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发布在衢州司法行政网,一分部发布在浙江司法厅门户网站、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有关网站,一部分发布在《中国司法》、《法制日报》、《浙江法制报》、《衢州日报》、《衢州晚报》和衢州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另外,我们还通过简报、专报、展板、宣传栏和编印办事指南、宣传手册等形式公开司法行政有关政策法规、服务事项、工作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09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本局虽然在推进政务公开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此,下一步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指导,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加强评查,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由局法鉴处负责,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讲评,督促各处室及时更新、定期维护好本部门所发布的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加强考核,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根据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要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机关效能建设。

附:衢州市司法局2009年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

二O一O年三月十二日

衢州市司法局2009年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

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受理件数

0

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件数

0

依申请公开不予提供信息件数

0

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件数

1554

《条例》施行以来已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588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件数

401

行政诉讼件数

0

行政复议件数

0

(时间:2009年1月1月——2009年12月31月)